为培养及提升身心障碍者之工作态度与技能,自民国89年开始承办劳政单位各类别职业训练,目前主要以办理就业市场所需之清洁职业训练为主,结训后并辅导其转衔至小区就业。
15岁以上,65岁以下领有身心障碍证明或手册者,经评估具有就业意愿,但因失业、待业、或需强化职业技能,或需养成第二技能之身心障碍者,配合就业市场之需要,需就业所需之工作技能与知识所实施之训练者。
服务内容
1. 发展个别化职业训练计划。
2. 职业技能训练与辅导。
3. 工作态度训练与辅导。
4. 职场实习及职场适应生活辅导
5. 职训相关资源转介媒合,如职务再设计、职业辅导评量、就业咨商、职业生活津贴补助申请..等。
6. 结训后协助辅导就业。
7. 竞争性就业机会转衔转介、就业媒合、职场辅导安置、强化稳定就业辅导、转介连结相关资源、追踪辅导。